星期二, 五月 08, 2007

陋习与文化

郭德纲曾经说了很多“不一定”。在我看来,文明了,不一定有文化;有文化的不一定就文明。

北京要国际化了,要开奥运了,从多少年前就开始围剿老百姓了。随地吐痰,乱堆乱放,马路摆摊,夏天的膀爷。好在多少还是以“教”化之,以“德”服之,从媒体上口诛笔伐,利用宣传工具抢占有利位置。现在又开始辅以经济手段——对吐痰的罚款。

总之,大家都穿西装打领带了,不随地吐痰了,嘴里的国骂升级成“fsck”了,荤笑话、口头语先国际接轨了。文化,也就那德性了。不过,我倒是有个邪恶的想法——为啥不把随地吐痰的文化推销给欧美的文明人?在北京大街上,可以运足中气,“哈”的一大口,自胸中喷薄而出,飘然落地,多么爽利,多么豪迈,不是正北京的卖点么?这些西洋鬼子懂啥?什么叫有文化?我们这疙瘩,光膀子就是文化。

前两天看了《立喰师列传》,发现押井守把随着经济变迁而消亡的社会现象巧妙的包装,把不登大雅之堂的吃白食的人封一个“师”的称号,我还道日本的“师”跟中国的“艺术家”一样泛滥呢。但联系一下中国的事,却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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